2017.1.02 1:36:47
發現一年多以前寫的那篇關於張大春評機場賦的文章,點閱率忽然提高,原來他又在罵人。
本來也沒什麼意見,不小心看到自冉時報引述某立委發言,說賴和後人告訴她,用閩客語讀就明白,「自自冉冉」就是「自自然然」諧音同義。身為粗通閩客語之輩,乍聽此言反而有所疑問。若說諧音,莫說閩客語,北京話讀起來也很接近啊!賴和人稱台灣文學之父,的確會在文中夾雜方言以表現鄉土氣息,但以「自冉」代替「自然」卻似乎沒有必要。就我所知道的閩客語,「自然」讀起來便是自然,並不需要像卡拉OK一樣另行借字,反而不自然。難道出自特定地方腔調?這得請教方家了。
總之,由賴和手稿照片看來,因手寫潦草而將「自由」誤植為「自冉」,是比較可信的說法。因諧音而將「自然」寫成「自冉」,則相對感覺牽強。「然」與「冉」字形字義差距甚大,連簡體字都沒這樣寫法,硬要說諧音,恐怕強作解人的成份居多。
就算真要解作「自然」,總統府春聯也大可以回歸原意,而不必套用一個不知所云的假借字,徒惹塵埃。照我看來,挨罵是咎冉自取吧!
掉書袋不成,抖出一堆疙瘩,還硬說是龍涎香。
這才是「冉冉」二字常見的用法哪。
其實剛開始只覺得蠢,沒想到硬拗的馬上跟著出來。
2017.9.05 8:50:50
這篇舊文有個現象挺有趣,熱潮退後自凡有人點閱,大抵都是因為張大春又開口罵人,幾無例外。剛發現多了些人氣,卻不見他那邊有啥火氣。莫非是自自由由的傻子那帖?
2012.4.04 9:28:20
(原文連結已斷)
不能說張大春罵得好,因為他似乎既沒開罵,也沒叫好,所以我不敢這麼說。
我好像只能說:張大春:你實在太張大春了呀!
因為有一位既不是狗雜碎、又不是王八蛋的仁兄踢館罵人沒事,被激回嘴的讓他告進官裡,倒判了罰金。這件事證明中華民國的法官最是明辨事理、公正不阿,罵髒字就得面壁,不問原由毫無例外,乃是端正社會風氣的生活教育典範。下回被那位既不是狗雜碎、又不是王八蛋的仁兄罵的人,切記不要回嘴,免得惡人先告狀吃虧。
還有就是,作為演講者要有一定涵養恆定功夫,所謂麋鹿興於左而目不瞬。蟑螂在地上爬固然不用理牠,就算飛到鼻子前面示威,也不能罵牠一句「草泥馬的死蟑螂!」。否則萬一蟑螂懂得告官,罵一句就得罰一次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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